【精品】高中的作文集锦八篇
在日常学习、工作或生活中,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,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,聚集在一块。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,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中的作文8篇,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高中的作文 篇1晓芳上个星期买了一件很精美的装饰品——熊形钥匙环。她把这个钥匙环挂在书包上,整天爱不释手。
就在三天前,晓芳的钥匙环突然不翼而飞了。她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钥匙环。昨天放学时,她突然看见她的好朋友小苗书包上也挂着一个熊形钥匙环,和她上次丢的那个一模一样。晓芳心里满是疑问:难道说她也买了和我一模一样的钥匙环吗?还是她就是偷我东西的小偷呢?晓芳想:小苗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熊了,一定是她看中了我的钥匙环,趁我不注意,偷走了钥匙环。晓芳气得怒发冲冠,心情由晴转阴,怒气冲冲地来到小苗面前大吼道:“小苗,你这个小偷,你竟然偷走我的钥匙环!”小苗放下手中的笔,看着晓芳,问:“真是莫名其妙,我什么时候偷过你的东西呀?”晓芳全身发抖,说:“少跟我猪鼻子里插葱——装象了,你还敢狡辩。”小苗急得都快哭了。晓芳也有些心慌了:“如果不是她偷的,那我岂不是错怪人了吗?”可转念一想“不对,她一定是在演苦肉计给我看,我不能对她心软。”晓芳又用更严厉的口气质问小苗。小苗一激动,竟然哭了起来。立婷听到后,急忙告诉晓芳,那个钥匙环是她陪小苗去买的。可是晓芳不领情,她说:“等我找到证据,你们就无话可说了。”
又过了一天,小苗变戏法似的变出一个钥匙环,说:“这是我在你的书桌抽屉里找到的。”晓芳顿时恍然大悟:小苗竟不是小偷,我错怪她了。晓芳害羞地对小苗说:“对不起,那天错怪你了,我……对不起你!”说完,晓芳羞愧得真想变成 小蚂蚁灰溜溜地逃走。小苗也不好意思地笑了:“没关系,这完全是张飞古城骂关羽——误解呀!”
从此以后,她们又变成了好朋友。她们一起学习,一起玩耍,一起上学。晓芳经过这次事件,再也不随便误解别人了。
高中的作文 篇2谦让有时候是一种美德,因为它能给他人带来快乐,谦让有时候还是一种智慧,因为它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,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有美德,有智慧的人。
星期天早晨,阳光明媚,万里无云,阳光普照着大地,今天真是打篮球的好日子呀!于是我打开被窝,跳下床,立刻打电话约了吴明,蓝蓝等几个好朋友到马垅村的篮球场打比赛。篮球场很抢手的,我得赶快去占位置,想到这我赶快穿上衣服,随便吃点早餐,跟妈妈说了一声,赶紧出门了。
我和好朋友来到篮球场时,刚好也有群人到篮球场,其中有一个人对我们说:“是我们先到的,你们走开,不要妨碍我们打比赛,走开走开!”这时,洪佳钦站出来大声说:“什么?这个篮球场时你家的啊!肯定不是啊!所以还是你们走开吧!”这时,有个瘦瘦的男孩站了出来对大家说:“别吵了!吵有什么用?这个篮球是公共的,不分你我,我看大家一起大打好了,我们跟红,白两队比赛吧!”原来吵的面红耳赤的小朋友一下子静了下来。
回家想想,觉得非常惭愧当时我们为什么不能各自退让一步,谦让对方,有句话说得好“退一步海阔天空”。很多事情只要我们懂得谦让,就会变得简单了。
同学们,你们在人际交往中,是否也做到了文明谦让呢?大家想想看:一个小小的“让”字,就能引发那么多为人处世的大道理。这足以说明,一个充满文明的社会,是永远离不开“让”字的。请大家牢牢记住:你让我让,文明风尚!
高中的作文 篇3我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,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,一副文文静静的样子,别以为我是一个娇气的小女生,我却有一种坚持不懈的品质。什么,你不信?那让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!到时候保证你心服口服。
去年夏天,天气闷热得很。更别说下午了,太阳把大地烤得滚烫滚烫的,火烧火燎的风令人感到窒息,甚至连蝉也在树上拼命的叫着:“热死了,热死了。”“我们去游泳吧!”爸爸拍着我的肩膀,提议到。“真的?”我惊奇的问道,高兴得一蹦三尺高,“那我们快走吧!”
到了游泳馆,我套上救生圈,正准备跳下去,爸爸阻止了我:“我教你自由泳吧,好不好?”啊?“我无可奈何地发出了一声感叹,“好吧!”。爸爸一跃,跳入了水中:“下来,我在下面接着你。”,这时我望着足有两米深的水,又有一些胆怯了:我不会游泳,万一淹到了怎么办?这时,几滴水花溅在了我脸上,打断了我的思路,原来是几个6、7岁的小朋友。我不禁责问自己:几个小同学都可以做到的事,我为什么不可以?记得在春季运动会,800米赛跑中只有五个人跑完了全程,我就在其中;上学期老师留积累素材的作业,一个学期过后,只有我一个人坚持了下来。我为什么不能把在跑步和积累中坚持不懈的品质延伸到游泳中来呢?我怎么能因为小小的游泳而退缩呢?
于是,我跳入了水中,活动了一下。爸爸说:“学好游泳首先要会憋气。”于是,我先扶着池边练习,不一会儿便掌握了技巧。然后,我又练习了手和脚的动作,爸爸让我上身趴在游泳池边上,两臂向前伸直,臂下压着划板,双手只能轻轻抓住划板,没过多长时间,我已运用自如了。接着,我便学习划水,我开始试着自己独自游,两腿刚腾空,身子就猛得一歪,沉入水中。哎呀,我赶紧两脚找地,“咕噜咕噜”几口水已经灌进了嘴里,鼻子也呛得难受极了,我要退缩,但又想到了自己的座右铭:坚持就是胜利,对,坚持下去,我给自己鼓着劲儿。爸爸教给了我一些技巧,我按爸爸教的方法练习,先把手高高举起,伸得笔直,然后深深地吸一口气,向前一跃,一头扎进水里,划出了一道弧形,接着两手一伸,双腿用力拍打水面,身体便快速向前移动。我会游泳了!可是到时间了,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游泳馆。
你们认识我了吧!这就是坚持不懈的我。如果你也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,就快来找我吧!
高中的作文 篇4人人是天才,人人能成才。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假。
爱迪生小时侯并不聪明,曾被老师喻为“低能儿”,并被迫退学。但是他对什么都喜欢刨根问底,终于成为拥有一千多项发明专利的发明大王;爱因斯坦智力发育较晚,三岁时他还不会说话,但凭着刻苦自学,终于创立了“相对论”;我国西晋时期的周处喜欢打架斗殴,但是后来,他听说乡亲们把他列为“三害”之首,周处决定改过自新先灭了其它两害,又慢慢地改变自己,终于成为了一名大将。
“低能儿”成为“发明大王”,坏人变成有利于国家的将军,那么我们常人不就更该成为天才了吗?
每个人都会成为天才 勤奋出天才
凡是伟人,他们的工作和事业都是认真对待的;在他们工作和事业上,永远都是勤奋的。
爱迪生曾说过:“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,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。”茅以升也说过:“对搞科学的人来说,勤奋就是成功之母。”他们是这么说的,也是这么做的。
爱迪生为了找到适于做电灯里灯丝的材料曾做过上千次 ……此处隐藏1044个字……一身白色衬衣的他和同学坐在一起吃饭,阳光透过食堂的窗户照在他的脸上,充满了阳光与语无与伦比的青春活力。我看着他,心中一阵悸动,同学推了推,看我没反应便寻着我的目光看去“离离思春了”听到同学的打趣,我瞪了她一眼。矢口否认“你才思春了”虽然这么说,但我很明显的知道我的脸红了。
于是,就因为看到了景延,我无声的暗恋似乎就开始了。我知道了他和我是同一级的,只是我是文科他是理科;我知道了他喜欢运动尤其是篮球,而我却尤其讨厌关于运动的一切;我知道了他成绩优异,而我则是差生中的差生……总之最后 我发现,我和景延有着太多太多的不同。但是我想这并不能阻挡我喜欢景延。也是从这个时候起,我的生活似乎变得不一样。在课堂上我会发呆,老师提问时我答不出来,没有人知道我怎么了,因为我是差生这很正常,只有那个同学“离离,你不会真在想那天食的那男生吧”!她的声音响起“嗯”这一次我并没有否认,因为我认为这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。同学看着我,无奈的笑笑“去追吧!”听到她这样说,对啊!我可以追,也许这是我由始以来第一次如此有决心做一件事。
我从认识的同学中要到了他的QQ,但我一直留着没加。我用一个很大的笔记本记录着关于他的一切。我又多了一个习惯,每天下午习惯性的去看他打篮球,我能在旁边看着他,便觉得很幸福,我想,或许我还是没有勇气去追他吧!他太优秀了,暗恋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,这也是一个人的爱,我走过他走过的地方,享受着他的幸福。
景延这个名字这个人深深的藏在了我的心里。我喜欢上他了,可是他不知道我,我喜欢上了一个不认识我的人。我路过他的班级,我看着他努力的学习。我决定了更加喜欢他的第一步我也要努力学习,一切只为离他更近一步。很多要好的同学都打趣我“太阳从西边升起了,离离居然都在学习了”听着她们的话,我只是笑笑不再做过多的言语,因为我想既然是暗恋一个人知道就好,没必要在说出来了。于是我开始了一个人漫长的孤独,我想这样才是真正的暗恋吧!
我暗恋着景延我一直没说。直到进入高三,我看着操场上打着篮球的景延,旁边一个长头发的女生也在看着他。那女生很漂亮,景延对她回头一笑,我看着他们两个互相的点头。这一刻我的心突然就破碎了一般,同学告诉我那个女生是景延的女朋友,其实想都想的到。我一个人呆了很久,他有女朋友了,这是不是就代表着我连暗恋他的资格都没有了。从那以后我不再跟景延的后面,因为我知道他和他的女朋友在一起……所以我决定不再喜欢他了,也不再暗恋了。幸好高三有着太多的充实以至于我没有过多的时间去想他,只是偶尔的遇见他和她牵着手走在小路上,我只是假装不曾看见。我以为舍弃一段暗恋是很容易的事,但景延却在我脑中始终挥之不去。所以为了能够忘记他,我努力的把自己沉浸在学习之中。
高考结束后,我最后一次看见景延,虽然心中仍旧有些不舍。但我想都是些青春的过往,于他而言我只是一个陌生人,我们不适合!流年即逝,岁月无歌。这一场无声的暗恋终是结束了。后来我勉强的考上了一个大学,从此再没见过景延,我想无论如何都希望他能幸福,毕竟我喜欢过他。而我也要开始我新的人生,那里面不会再有一个叫景延的人。
高中的作文 篇816世纪。毛里求斯。
“渡渡鸟喜欢在大颅榄树的林中生活;在渡渡鸟经过的地方大颅榄树总是枝繁叶茂,茁壮生长……”
她,相貌不出众,甚至有些滑稽,身形也不优雅,甚至带着几分笨拙,头脑也不聪明,甚至反应也有些迟钝,可也是应了“傻人有傻福”吧,她就整天快乐、自由,简单的生活在这个美丽的小岛上,当然,这样的幸福,也是因为有他。
他,阳光,高大,挺拔,面容俊秀,性格温和细腻,并保持着珍贵的专一,就是对她的专一,默默的守护在她的身后,为她阻挡一切危险,而最幸福的事就是看她简单、略带傻气的微笑。
她和他就这样简单的傻傻的幸福着;
他和她就这样简单的幸福的生活着,直到……
“十六世纪后期,带着来复枪和猎犬的欧洲人来到了毛里求斯,不会飞又跑不快的渡渡鸟成了他们主要的食物来源,枪打狗叫,鸟飞蛋打……”
……直到,有那么一群奇怪的物种闯入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。他们背着冰冷的属金属系的武器,身旁还跟着一群汪汪叫的怪家伙。她有些傻,可却对这些十分好奇,他们便奸笑着引她入他们的网;它们便用“汪汪”的甜言蜜语,诱惑她将脖颈伸到它们的尖牙之下……她迷惑了,却又坚定的信了那些甜言蜜语;他很聪明可眼里只有她,根本没注意到那些他从未见过的危机,直到,她到他面前,严肃地说她找到了真正的幸福,她说,再见,那是他从未见到过的认真。她坚定的说完,坚定的转身,朝那群汪汪叫的家伙跑去,一摇一摆,跌跌撞撞。
他愣住了,嘴微微张开却发不出声音,只是感觉有一点温热充满在眼眶。微风吹过,“簌簌”的几片树叶慢慢的飘落到地上。他难过,却还是把嘴角上扬,默默的祝她幸福,“只要她幸福就好了”他苦笑着对自己说。而她跟着那群汪汪叫的家伙来到了两条腿走路的家伙的驻地,在她满心欢喜的憧憬着幸福时,孰不知,那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对准了她的胸口。
“嘭”。
“1681年,最后一只渡渡鸟被残忍的杀害了,从此,地球上就再也见不到渡渡鸟了……”
其实,在子弹头刚刚触碰到她的羽毛的那一刻,她突然明白了,明白了那一切的甜言蜜语只不过是一个陷阱,将她一步步的带向死亡;明白了他们之间的感情,他们之间的每一个片段,突然的,她发现,原来他的每一个微笑,每一个眼神也都被她记在了内心深处,那种叫“喜欢”或“爱”的东西,其实一直是存在的,只是过去的她从未发现罢了。现在,她终于明白了,只不过,是该真正的说再见了。
在她转身的那一刻,他就知道这是最后一面了,枪响的那一刻,他死死的闭上了眼,因为绝望。记不起是何时与她相识的,好像从世界伊始他就注定要守护在她的身后,可是,现在,她离开了,再也回不来了,那么,要他还有什么用呢?
时间仿佛永远被定格在黑暗,他不再生长,只是一个劲的枯萎、衰落。
“渡渡鸟灭绝以后,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,毛里求斯只剩下十三株大颅榄树,这种名贵的树眼看就要从地球上消失了……”
他没了她,也丢了他的阳光,他的积极、乐观、健康,每天只是颓废的活着,目标成了等待死亡。直到,他在无意间瞥到“她”的身影,“是在做梦吗”,可她那笨拙的身影又是那样熟悉,看着渐进渐远的模糊的轮廓,他的嘴角微微上扬。
“最后,科学家让吐绶鸡吃下大颅榄树的果实,以取代渡渡鸟,从此,这种树木终于绝处逢生……”
整日的悲痛使他的双目也不再明亮,原本清澈的眸子已充斥着些白色的浑浊,世界在他的眼中也只是些模糊的轮廓,但能看到“她”的轮廓他就已经十分满足,虽然他很明白,“她”不是她,但他仍幸福的去守护着她的“影子”,微笑地面对着她留给他的唯一的承载者“爱”的东西。
远处的“她”像她一样,冲他傻傻的幸福的微笑……
同样的岛,同样的阳光,同样的傻气,同样的幸福,虽然“她”不是她,但这些个“同样”也足以让他们的“爱”永恒。
直到,现在。
毛里求斯。
爱·永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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